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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斷”還是“論斷”

 
 




“ 有必要搞懂“判斷”與“論斷”嗎?


當然!聖經禁止我們“論斷”,但是日常生活卻需要很多“判斷”,不能搞混!


 一不小心,判斷就變論斷,不論斷又搞成沒判斷,真是錯亂。說出自己的看法到底是“論斷”還是“判斷”?這可是學問。  


當基督徒只說“感謝主,讚美主”而不鼓勵對事情有判斷,這個地方是不是天堂?恐怕更像一言堂。  


五百年前的馬丁路德如果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,誰知道我們現在會不會還在購買贖罪券?


基督徒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,久而久之,就是彼此洗腦而不是彼此洗腳了。  


但是很鼓勵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,那又很容易淪為彼此論斷,八卦滿天飛,人人自以為是,這到底怎麼辦?


底下提供大家一點小撇步來分辨“判斷”與“論斷”。 


1. 判斷是有事實根據,是客觀的。論斷是基於猜測與推論,是主觀的。  


2. 判斷不具有攻擊性,對事不對人。論斷具有攻擊性,目的是貶低他人。 


3. 判斷是為了避免重蹈覆徹,是一種保護機制。論斷是為了高舉自己,是一種定罪機制。


 4. 判斷是為了事情有好的結果,長時間會帶來成長與進步。論斷是唯恐天下不亂,長時間會造成傷害與衝突。  


5. 判斷針對外在事情,論斷針對內心動機與感受。  


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 (太 7:1-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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