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在這兩節經文中,說到基督徒要行審判的,是世界和天使,以及教會中最小的事,這最小的事是指今生的事,那審判世界和天使的事,乃是在將來耶穌復臨實行審判之大日時所要審判的事,如情形如左:
1.審判世界〈林前六2〉—是當主再來之日,祂是教會的元首,施行大日的審判,基督徒要與基督一同作主,而行審判之權〈提後二12;啟二十4〉。耶穌曾親自預言,到復興的時候,祂坐在榮耀寶座上,使徒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〈太十九28〉,這樣是屬神的兒女,是與基督同得國權,同作後嗣,同得神的榮耀〈羅八17〉。
2.審判天使〈林前六3〉—照聖經清楚的預言,惟有那些犯罪不守本位的惡天使,被丟在地獄裏,交在黑暗的坑中,等候大日的審判〈彼後二4;猷6〉,所以此處無非是指犯罪的天使,無非是指惡天使,但有人以為是指善天使〈善惡天使〉,若然,則這「審判」二字,在聖經裏須按廣義的解釋,常有為「管理」之意,因為善天使無需受審判,此解未嘗不合聖經,但前面解釋較為合理,天使原是服役的靈,為承受救恩之效力的〈來一14〉。按馬太福音十三章39~42,49節,善天使要將善人和惡人分別出來,使惡人被焚燒,使善人進入父的國裏,在本節保羅說明善人要審判惡天使,合而言之,即善人要審判惡天使,善天使要審判惡人,不無道理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