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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是何原因?(帖前二16)
| 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與庇亞亞兩地傳道的時候,曾經遭受猶太人的嫉妒,招聚匪眾,煽動搗亂(徒十七5,13;參徒十三45,50;十四19),這在保羅的心中,必然留下深刻的印,所以他在此嚴厲的指出猶太人之罪過,是殺害主耶穌和先知,與眾人為敵(帖前二15)。「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,使外邦人得救,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,神的忿怒臨在他身上已經到了極處。」(帖前二16)。有人想這裏所說的忿怒,是指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滅之事(註),但散住在各處的猶太人至聖殿被毀時,大多數是沒有遭遇到此次的災難,故這種想法未符事實。保羅的意思就是指猶太人因殺害基督,反對福音,逼迫信徒,一定要受末世的審判,亦即如他在上章所說那「將來的忿怒」(帖前一10),這都是指著神的審判,要在這時代的末了,到耶穌第二次降臨再來的時候,所要施行在全也上的刑罰(帖前四16,17;啟廿11—15)。 註:主後七十年,羅馬王提 Titus將軍率領十萬精兵,攻陷耶路撒冷,將聖城和聖殿完全拆毀,並殺死無數人民,此事應驗了主耶穌的預言(路十九41—44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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