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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2-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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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基督徒文摘專輯《靈命基要信息》
【生命必然有其特徵】生命,從我們人看來,好像是難以捉摸的,是很抽象的;你很難把一個生命具體的擺在人面前,給人看見這個叫做生命。我們不能拿一個生命給人看,人也不能拿一個生命給我們看。許多基督徒雖然已經重生得著了生命,但對它仍然覺得生疏,不知道甚麼是出於生命的,甚麼不是出於生命的,因此顯得不太關心生命的事,難怪他們得救多年,生命仍很幼稚,像哥林多的信徒一樣,在基督裏仍舊是嬰孩(參林前三1)。我們若想認識生命,首先必須瞭解生命的特徵;掌握了這些特徵,順著特徵而行,便可以在生命上長進。
【生命乃是活的】每逢提到生命,我們就知道它是活的東西。無論是甚麼種的生命,不管是植物、動物、或是人類,只要是有生命的,必定是活的。生命一旦離開了軀體,便是死物一個。常聽世人罵別人:「你是死的」,意思是說你這一個人太過呆滯、死沉,一點也顯不出生命的氣息、生命的模樣。「活」是生命的第一個特徵,宇宙間所有的生命是如此,神的生命更是如此;神的生命是新鮮、活潑、剛強、有力的。
聖經說:我們的神是「又真又活的神」(帖前一9),祂在我們的裏面作生命,並不是一個道理,乃是一個實際,因此這個生命必然有其活潑的表現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祂是「那存活的,我曾死過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」(啟一18),我們若不按照祂這生命而生活行動,就會變成「按名你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」(啟三1)。聖靈是叫人活的靈(參林後三6原文),然而我們若不理會祂,反而叫祂擔憂(弗四30),聖靈就不會一直的與我們相爭(參創六3原文),於是我們便感覺不出這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是「活」的來。
我們千萬不要作「活殭屍」,不要作「死的活人」,也不要作「半死半活」的基督徒。我們若要讓我們裏面的生命有活潑的表現,首先要順著裏面的生命而行,不要不理睬它,更不要去壓抑它,它自必有生命活力的表現。其次,主耶穌說:「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」(約六63),神的話也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(參來四12;彼前一23),所以我們要以神的話來培養生命,好叫生命能顯出它的功效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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