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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網路文章:基督的「幽默」(二)

基督的「幽默」當然不止於此。


路 16:13-18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.不是惡這個愛那個、就是重這個輕那個.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、又事奉瑪門。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、他們聽見這一切話、就嗤笑耶穌。


耶穌對他們說、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.你們的心、 神卻知道.因為人所尊貴的是 神看為可憎惡的。律法和先知、到約翰為止.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、人人努力要進去。天地廢去、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。凡休妻另娶的、就是犯姦淫.娶被休之妻的、也是犯姦淫。


知道為什麼「法利賽人……聽見這一切話、就嗤笑耶穌」嗎?


閣下或以為:經文自己不是說了麼?——因為他們「是貪愛錢財的」,聽見耶穌說這些「唔臭米氣」(不通世故、不符現世功利主義)的話,於是「嗤笑耶穌」。


唉!真正不通世故不諳人性的,其實是你啊!


你先回想一下,在緊接的上文裡,主耶穌剛剛說過什麼呢?不就是舉過一個十分「粗鄙」的「不義的管家」的比喻嗎?


那「不義的管家」即或不算「大貪」,但濫用權力,擅用主人的財物與資源替自己鋪排後路(將來生計),這跟「盜用公款」何異?至少是「小貪」啊,而且貪得很「不體面」。


明白我的意思嗎?我是說:

主耶穌剛剛說完了一個「變相教人貪心」的粗鄙比喻,轉過頭來,就造作清高,教人「絕對不可貪心」(絕對不能分一點心思「事奉財利」),怎不叫法利賽人聽著,先而側目繼而「嗤笑」呢?

你這是自打嘴巴還是根本不知自己在說什麼?


你必又問:但經文明明說「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」啊?


都說你不通世故不諳人性,法利賽人以至以他們為「代表」的「宗教紳仕」當然都非常「貪愛錢財」,問題是,他們都是很「高貴」的人啊,要貪,也不會像那「不義的管家」那樣,貪得那樣「小家」那樣「不體面」。


換言之,說法利賽人「貪」是使徒或路加「在既有立場下」的說法,法利賽人自己可一點不覺得自己「貪」。


當時,法利賽人等「宗教紳仕」的確比一般猶太人「富貴」,不過,他們很以為,他們只是「為上帝發達」或「上帝令我發達好榮耀上帝」。

言下之意,正正就是「事奉上帝」跟「事奉瑪門(財利)」——包裝為「我事奉上帝所以上帝賜福我」是可以「兼而得之」的。他們自己就是標準,就是「見證」。


君不見,今天一天一地,都是「我事奉上帝所以上帝賜福我」的「資訊」跟「見證」麼?


法利賽人那「上帝與財利兼收神學」,自古至今,都是宗教界真心信仰的「神學」。法利賽人的「上帝與財利兼收神學」跟清教偽神學以至資本主義的「發達有理主義」(譬如「努力賺錢又努力捐錢起教堂做善事」之類),說穿了,還不是一碼子事?明白了沒有?

想想,抱持著「上帝與財利兼收神學」的法利賽人,聽到主耶穌說的「上帝與財利只能二擇其一神學」,那樣的不符現實不切實際,還能忍得住「笑」麼?


這「笑」可不是因為他們覺得耶穌「幽默」(你真會說笑),而是實實在在的覺得耶穌「可笑」。


以敬虔為得利門路——「宗教紳仕」才是人間「至貪」,之不過他們貪得十分注意「體面」,很懂得「平衡」,即既不似「不義的管家」那樣貪得手法低下,令「正人君子」鄙視,也不似主耶穌主張「絕對不貪」,如此之不切實際惹人發笑。


總之就是,貪利無妨(其實是應該),只要「上帝招牌」打得好看,就行了。


「幽默」的人有福了


他們卻不知道,這又是基督的「幽默」——兩番把話「說過頭」,好試出他們的真「信仰」來。


第一、根據他們之鄙視「不義的管家」,就知道他們其實是一夥自恃自義的行為主義者。


第二、根據他們之嗤笑主之「上帝與財利只能二擇其一神學」,就知道他們其實是一夥假虔敬真貪財的「吃教者」。


都說過了,主耶穌當然並不真是教我們字面上學那「不義的管家」,也不是極端到真說「上帝與財利」在任何情況下程度上都不能「兼得」,正如主並不真會叫我們「恨父母」(路 14:26)一樣。這些極端說法或指示其實是「考驗」,就如上帝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,並不真個要他殺了以撒,而是要「試」出他真心相信的究竟是什麼/誰。


放心,天父(或主耶穌)只是把話「說得極端」而已,最終實踐上,祂總能「平衡」過來(你別管祂怎麼平衡);但你不能自作聰明擅作主張,自己先把上帝的話七折八扣,譬如「創作」一些「神聖理由」合理化自己的貪財。


像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總有法子「救回以撒」,也得先老老實實地把愛子以撒帶到摩利亞山上預備獻上。


上帝基督是好「幽默」的所以「幽默」的人才能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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